根据《物权法》规定,房屋等不动产只有在登记机构登记后才能发生物权效力,一旦发生异议,一般以登记内容为准。在《条例》中,房管部门的房屋登记簿成为郑州市房屋权属最权威的产权证明,即使房产证丢失或被涂改,也可根据房屋登记簿验证权属,办理过户、转让等手续。
郑州市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郑州市在新房屋登记条例的制定方面属于“先行者”,目前全国已制定相关条例的城市仅有10个左右。
●离婚时异议登记可“冻结”房屋交易
现实生活中,许多家庭的房屋归属都写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往往会因房子所有权起纠纷。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党委书记樊少楠表示,如果夫妻一方发现本应属于夫妻共有的房屋只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可要求双方来房管部门,按照《条例》规定申请更正登记,将房屋登记为双方共有。
若登记一方不配合,未登记的一方按照《条例》规定可单独申请异议登记,在15天内对方将不能交易和抵押该房产,若已经在办理交易或抵押登记的,房管部门也会予以终止。等诉讼、仲裁等程序结束后,房管部门会恢复房屋交易或抵押登记的办理。
《条例》还规定,当夫妻双方来申请房屋产权登记时,工作人员将问询房屋登记为“夫妻共有”还是“单独所有”,如果申请人不真实申报,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要承担赔偿责任,严重的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业主买房子时一般都委托开发商办理房产证,却经常等好久也拿不到房产证咋办?
樊少楠解释,以前,郑州市要求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共同申请,现在《条例》增加了一项内容: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初始登记后,未按照合同期限与购房人共同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购房人有证据证明其已支付全部房款的,可以由购房人单方申请转移登记。
也就是说,今后开发商再在办理房产证的问题上推三阻四,业主只要能提供购房合同、付款收据等以及相关税费的证据,就可以越过开发商自己去房管部门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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