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郑州市物价局法规处获悉,郑州市目前执行的仍是该局2006年1月1日颁布的非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自行车白天(7:00至23:00,下同)0.1元/次,夜间(23:00至次日7:00,下同)0.2元/次,无锁加收一倍;人力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电动自行车白天0.5元/次,夜间1元/次。十分钟以内免收费用。
停车费标准6年未变,街头收费却翻倍
“前天我将电动车停在文化路科技市场附近的非机动车停车位上,看车的人说收费一元,我在别的地方存电动车只需五毛钱。”读者肖先生说,他随后在周边转了一圈,发现附近非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都是“电动车一元,自行车五毛”。
市民张女士也反映,花园路周边商场门前的非机动车停车费也涨价了,“电动车一元、自行车五毛”。
记者将此事反馈给了郑州市物价局后,该局法规处一名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说,“非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一直没变,若有人收费不合理,市民可拨打12358举报”。
据了解,我市目前执行的仍是郑州市物价局2006年1月1日颁布的《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对市区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法规中注明:自行车白天0.1元/次,夜间0.2元/次,无锁加收一倍;人力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电动自行车白天0.5元/次,夜间1元/次。十分钟以内免收一切费用。
遇到不合理收费,可拨打12358举报
按郑州市物价局法规处工作人员提示,记者拨打12358价格举报热线,将肖先生反映的情况,反映给了工作人员。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建议记者直接将该情况反映给金水区物价局,“各个区的非机动车停车费收费监管,由各个区物价局管理”。
问明事情经过,金水区物价局法规处工作人员表示:“接到市民投诉后,我们会先派工作人员落实情况,如果该停车点是在街道办事处注册过的合法点,我们会让看车的人把多收的钱退还给市民,并给此看车点做一个价格公示牌挂到存车处。如果是没有注册过的非法点乱收费,物价局会上报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