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盐道街中学针对初高中阶段的学生礼仪教育规定,初高中的学生异性交往设定文明交往的距离。异性同学的交往距离一般为0.8米~1米,低于50厘米算亲密交往。对异性之间在公共场所交往距离低于50厘米的,老师会对学生提出批评,情节严重的还要处分。(1月24日《成都商报》)
类似的不同学校的不合理的雷人校规,是一定能够引起网友的热议的,比如,“学生不准看湖南卫视,建议看央视”,“学校晚上必须要唱红歌”等等。为何能够引起热议?当然是因为它的制定确实是值得商榷的,是无论学生还是其他人都不能够直接接受和服从的,至少在心里面都会打个问号:你叫我这么做到底想要干嘛?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这点是人们能够理解的。我们可以想象,若国法乱了,那么国家也就乱了;那么校规不良,自然学校也就乱了。如果校规很荒唐,不但不能够很好地起到规范作用,反而会给学生、社会造成很坏的负面影响。
显然,这所中学校方原本的想法是希望学生能够避免早恋的,所以才会明确地限定异性学生们交往的距离。希望借此能够让学生们有所节制。
无论是食物激素的刺激,还是网络、电视的影响,周围的孩子都会普遍地出现早熟的现象,那么早恋也就自然而然地接踵而至。但防止学生们早恋的方法却不是像学校那样硬性的规定,而是靠社会、家庭、学校等多方面的教育和诱导。其实我不是在讲大话讲空话,而是这样的做法根本对学生没有丝毫作用,甚至会造成逆反。
对异性产生爱慕之情是青少年在性生理和性心理发育的基础上探索两性世界的初级行为,是青少年成长为真正意义上的“男人”和“女人”的必要准备,是未来婚恋心理和行为的准备阶段。所以对于现代社会,无论哪个年代都是会有早恋现象存在的。而爱情这东西,显然不是用硬性的规定来杜绝和避免的。毕竟老师不可能时时监管我们,家长不能时时跟着我们。所以对于早恋已来的学生,应该引导他们正确合理地面对异性恋爱和性;而对于那些尚未早恋的,如果杜绝,那么必须要从学校和家长更早期的教育培养做起,而“50厘米”的硬性规定是绝对不可能实现这些的。
想想“50厘米”的交往距离,它首先给男女学生之间的异性交往划定了一个距离,这样的做法,时间久了必定会有碍于男女之间的正常交往,不但会造成交往障碍,而且会使异性交往陷入恐惧。并且,学校由此判定所有在50厘米范围内交往的学生都是要严厉批评的,这样“一刀切”的做法无疑会冤枉一大批好人,错误地引导学生的判断力。
学校,理应树立一种正确的价值导向,学生们当中体现出来的不良现象,本不是一两项措施就可以决定的,需要的教育工作者的长期的作为。而这些校规的出台,显然是教育领导者没有经过大脑的决策,是现代教育工作者急于求成、急功近利最淋漓尽致的体现。
什么是友谊?什么是爱情?在50厘米,男女学生之间就不可能存在友谊,只存在爱情;而且这样的爱情要受到老师的批评教育。学校的校规是一套什么样的逻辑?不可想象,甚至骇人听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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